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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教育联盟
YT—1台新闻直通车“德与法”宣传报导
报导性质:本次报导是烟台职业教育联盟与烟台电视台新闻直通车(烟台地区及其县市区晚间黄金时段7:30—7:40收视率较高的栏目)合作的宣传报导,由烟台职业教育联盟各培训中心校长及学员(在读和已毕业的学员)、烟台电视台新闻直通车“德与法”栏目组共同组织、策划及参与的宣传活动;并且,由烟台职业教育联盟各培训中心以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共同参与。
报导主题:多年来,烟台社会力量办学为社会造就并输出大量人才,解决了毕业大学生及待、失业人员就业难的问题(包括自主创业的人员),并为提高烟台市各企事业单位就业、再就业及在岗人员的职业技术水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烟台社会力量办学为烟台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大量的人才,加速了烟台市发展改革的进程。(以上主题由1997年10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引出)
报导宗旨:旨在利用烟台市宣传力度较高的媒体将烟台职业教育联盟各培训中心的文化、师资、设备、环境、在读学员的学习状态以及已就业学员的工作状况向烟台市广大市民做一个全面的介绍,诠释“烟台职业教育联盟”,展示和突出“烟台职业教育联盟”的统一的形象,将“烟台职业教育联盟”的品牌形象向烟台市民(包括县市区市民)做一次较为圆满的展示和宣传。
报导内容:由鲁东大学政法学院孙明教授诠释“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烟台职业教育联盟理事长及若干副理事长展开“社会力量办学”的涵义——所有培训中心的教学环境(拍摄过程拍到各培训中心的地址及形象墙)——若干学员就读及就业心得——鲁东大学艺术学院例举“学历教育与社会力量办学相结合的优势”——职教联盟秘书长总结陈词(包括介绍各培训中心课程优势)
关键词:“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社会力量办学”、、社会、烟台、培养、就业、技能、人才、农村、大学、大学生、职业教育、学历教育、高等教育。